以案明责 护航校园安全

赵 芬
2026-03-17

为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明确校园安全各方责任,提升师生安全意识与法治观念,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李镜法官走进校园,开展以“校园安全无小事——从真实案例看责任守护”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从司法视角为师生讲解校园安全的法律边界与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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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法治宣讲活动以某学校课间追逐打闹致牙齿受损的真实案例为切入点,还原了两名学生在走廊追逐打闹,一方被推搡摔倒磕断门牙,因1.5万元后续治疗费分担未果引发诉讼的全过程,清晰梳理了原被告双方的主张与抗辩焦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法官详细解读司法裁判逻辑:受伤学生已具备一定认知能力,自行承担45%责任;推搡方客观造成损害,承担55%赔偿责任;学校已全面履行安全教育、现场管理、事故处置与调解职责,依法免责,该判决经二审维持原判,为同类校园安全案件责任认定提供司法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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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案件裁判结果,法官分别从学生、教师、学校三方视角,明确了校园安全的责任与行动准则。对学生,倡导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课间活动不推搡、不做危险动作,受伤后第一时间呼救,同时学会换位思考、主动避免伤害他人;对教师,要求将安全教育融入日常教学、班会等碎片化场景,落实“首遇即负责”制度,发现危险及时制止、学生受伤立即救助,做好家校沟通桥梁;对学校,提出要以精细化管理织密安全网,落实一岗双责、首遇责任制、定期排查制,完善安全基础设施,建立快速有效的校园伤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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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讲活动最后强调,法律的意义不仅在于事故发生后的责任划分,更在于事前的引导与预防。本次宣讲通过真实司法案例,为学生、教师、学校三方划定了清晰的行为预期与职责边界,推动形成“学生做自己的安全小主人、教师做学生的安全守护者、学校做校园的安全筑墙人”的校园安全防护格局。

此次法治宣讲活动以案例释法、以法理明责,让师生们深刻认识到校园安全的重要性,掌握了与校园安全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实操方法。下一步,学校将以此次法治宣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推动家校协同发力,三方携手为学生的健康快乐成长筑牢安全屏障。

初审:尹 斌 王小冬

复审:简远东 胡 鑫

终审:罗 明 韩勇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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